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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后妃杂识(出书版) 第5节(2 / 3)

也是传统意义上的“国母”,皇后有着自己的册立典礼,也有着后宫主位中最高等级的仪制。一般情况下,清代的皇后在位时均没有封号或徽号,只在崩逝之后获得谥号。不同于仅有一两字的后妃谥号,清代皇后的谥号有专门格式,并且通常系以帝谥。在皇帝崩逝之后,皇后若还在世,则成为皇太后,一般均会获得徽号以示隆崇。由于皇太后有作为新帝嫡母的“母后皇太后”以及作为新帝生母的“圣母皇太后”之分,所以有可能同时有复数皇太后在位。另外,还有一个特例,即孝哲毅皇后。穆宗同治帝崩逝之后,她成为穆宗的遗孀,新即位的皇帝德宗光绪帝在宗法上是她的小叔子,故而孝哲毅皇后没有获得“皇太后”尊号,而是以寡嫂的身份获得“嘉顺”徽号,称为“嘉顺皇后”。

二、皇贵妃

皇贵妃,满文作“hiwang guifei”1。在后宫位分等级之中仅次于皇后,服缎疋数为七十二匹。清代皇贵妃始设于顺治十三年九月,世祖顺治帝以“式稽古制,中宫之次有皇贵妃首襄内治”,2晋封贤妃董鄂氏为皇贵妃,即后来的孝献皇后。对于孝献皇后的皇贵妃之位,世祖顺治帝曾经明确指出:“虽未晋后名,实后职也。第以今后(孝惠章皇后)在,故不及正位耳。”3故而可知从清代设立皇贵妃之位开始,这一位分等级便有一些“副后”的意义。

根据乾隆朝定制规定,一般情况下,同一时期内,当朝后宫内至多只有一位皇贵妃。作为八级后宫位分等级内的第二级,清代皇贵妃有自己的册封典礼,“分居东西十二宫,佐内治”,4在名义上有独居一宫,为一宫之主的权利。5在薨逝之后,按例会获得双字的谥号。至于封号,因为一般情况下,同一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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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《御制增订清文鉴》卷3,君类第二,钦定四库全书本,第8页a。

2《世祖章皇帝实录》卷103,顺治十三年九月甲戌条,《请实录》,第3册 ,第807页。

3《孝献庄和至德宣仁温惠端敬皇后行状》,民国七年仁和吴昌绶双照楼刻本,国家图书馆藏,第8页b。

4《国朝宫史》卷8,上册,第138页。

5谨按,清代在制度上规定,嫔以上“分居十二宫”,贵人以下“随居”,似乎只有嫔位以上才可以独居一宫。而在实际上,由于后宫主位人数较多,数位后宫主位居住在同一宫的情况十分常见,甚至二位高级后宫主位亦可能居住在同一宫内。故而,这种“分居十二宫”只是一种理想描述,而非硬性要求。

间内只有一位皇贵妃,所以通常不加封号进行区别。在皇帝崩逝之后,皇贵妃成为皇贵太妃,则经常获得徽号以示隆崇。

由于有着“副后”的地位,所以清代皇贵妃的授予一般比较谨慎。有清一代,作为当朝后宫获得皇贵妃位分的例子一共只有十例,其中可分为三类。第一类,为贵妃的临终加恩。如世宗雍正帝之敦肃皇贵妃,原为贵妃,在雍正三年(1725年)十一月病重时诏晋为皇贵妃,之后在当月薨逝。第二类,为皇后位出缺后,贵妃被册立为皇后之前的暂位。这种情况下,一般还会明确提出令其“摄六宫事”,提前履行皇后的职能。如宣宗道光帝之孝全成皇后,在道光十三年(1833年)四月孝慎成皇后崩逝后,于同年八月以贵妃诏晋为皇贵妃,摄六宫事,并且于道光十四年(1834年)被册立为皇后。第三类,是当时的皇后因为某些缘故无法继续履行皇后职能,抑或皇后已经崩逝,皇帝不准备再册立新任皇后,故而册封皇贵妃以统摄六宫。如高宗乾隆帝之孝仪纯皇后,原为贵妃,乾隆三十年(1765年)闰二月高宗继皇后辉发纳喇氏事出后,被晋封为皇贵妃,实际代替继皇后管理后宫事务。

三、贵妃

贵妃,满文作“guifei”1。在后宫位分等级之中次于皇贵妃,服缎疋数为六十匹。清代入关之前,贵妃曾经是妃位封号的一种。崇德五宫之中便有西宫麟趾宫大福晋贵妃,满文作“wesihun aba fuj”2,意为“尊贵大福晋”。在入关之后,随着顺治八年后宫舆服制度的建立,西宫麟趾宫大福晋贵妃被尊封为“懿靖大贵妃”,其满文作“fujurungga ujen aba guifei”3,直译为“文雅庄重大贵妃”。从“wesihun aba fuj”到“aba guifei”的变化,体现“贵妃”从一个封号变为一个位分等级。但是,在顺治一朝,“贵妃”只用来尊封懿靖大贵妃,并没有在当朝后宫中施行。康熙朝初期,“贵妃”也经常与妃位产生混淆,直到康熙二十年十二月,圣祖册封钮祜禄氏为贵妃,即温僖贵妃,“贵妃”才与妃位彻底分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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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《御制增订清文鉴》卷3,君类第二,钦定四库全书本,第8页a。

2《内阁藏本满文老档》,第18册 ,第1063—1065页。

3《为列祖列宗册封妃嫔字号事咨覆》,嘉庆六年正月,档案号:03-0197-3622-027,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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