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开始老生常谈的提起了他们的那两年。
他们的相识,他们的相知,还有相爱。
其实他们的故事挺老套的。
薛简,一个初中就辍学,到处打工谋生的孤儿,终于年满十八岁,找到了人生第一份能赚“很多钱”的工作。
在酒吧当歌手。
他没什么太好的唱功,只是音色干净青涩,穿着皮衣皮裤,耳朵上贴满水钻,站在舞台上卖着力气,看起来也算动人。
观众愿意为他的美貌买账。
薛简唱完最后一首歌以后,会跪在舞池里,脱下自己的上衣,露出半身薄肌。
男男女女都在疯狂的尖叫,围在舞池的边缘,往他的身上和衣服里塞钱,手指划过他身上的每一寸,薛简会露出那种足以倾倒众生的表情,又魅惑又无辜,又纯情又有种美而自知的得意。
那个时候,他就叫joy了,酒吧老板给他取的名字,他很喜欢。
他相信自己能带给人joy。
你没法指望一个,没上过几天学,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时缺失的孩子,能够在初次窥见这个世界的繁华一角时,可以保持住本心。
所以薛简变得很快,太快了。
和很多客人交朋友,和他们一起出入夜店,又认识了很多地下乐队,每天在贝斯和电吉他的轰鸣里嗨到天明。
薛简感觉他找到了自己,又好像找不到了自己。
他嫌酒吧老板给他的钱少,三天两头的迟到,甚至爽约,窝在地下室里和乐队讨论着新曲子,而他甚至根本写不出一段和弦,只能拼命的隐瞒着自己连乐理都不懂这件事,希望不要被挤出这个所谓的圈子。
薛简太喜欢这种感觉了,他不想失去。
这是他第一次体会到归属感,他甚至把自己赚的钱都拿来给他们租练歌室。
他们说,最近手头不宽裕,他们说,joy赚的最多,你先接济接济,薛简便慷慨解囊。
他的存款很快被榨干了,那天鼓起勇气去了练歌室,想要让那些所谓的队友,可以和他平摊一些费用,但是听到脚步声的时候,还是下意识的躲了起来。
薛简是个傻子,傻子是没办法在这个社会生存的。
因为他们觉得,只要不是倾尽一切来对待,就是亏欠。
他身无分文,仍然问心有愧。
然后躲在帘幕后的他,听到了那些朋友,队友,对他的评价。
“零钱包。”
他们管薛简叫零钱包。
甚至是一只品相劣等,皮色陈旧,针脚粗糙的零钱包。
他们说他,虚荣又轻浮,愚蠢还不自知,可笑又可怜。
薛简拉开帘幕走了出来,手在颤抖,脸上却还在笑。
他砸了吉他,摔了贝斯,弄烂了架子鼓,和他们厮打在一起。
那些人说他神经病,还有一句至于吗。
警察把他带走了,以前付过的房租充抵了乐器的赔偿,两方算互殴,甚至薛简伤的更重,调解完就让他们离开了。
薛简回到了酒吧,和老板说今晚可以唱两场,他只要一场的钱,他说了很多很多,甚至说很多客人都是为了他来的,他无可替代,希望老板能够原谅他。
老板只是指了指舞台,指着走上去的,和他同一个类型的新歌手,说了一句薛简终身难忘的话。
“joy,观众不会管台上的到底是谁,谁站在那里,谁就是joy。”
场子很快就一样的热了起来,他们欢呼雀跃,一样的往他的身上塞钱,要他唱更性感的歌,要他扭的再好看一些。
他的腰比薛简还软,活该他赚这份钱。
薛简不停的擦着眼泪,站在老板面前抹了七八次眼睛,朝他鞠了一躬以后,转身就往外走。
那是他长大以后第一次哭,因为小的时候总以为,长大了就都会好的,以后都会好的。
现在长大了才发现,原来不会好了。
薛简从前总是尽量的把事情的糟糕归因于外部,他被父母抛弃成了孤儿,不是他的错,他在孤儿院里被排挤欺负,不是他的错,他因为哮喘被养父母退货,不是他的错。